关于申报2017年度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的通知
2017-01-04 浏览人数: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平顶山市科协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科协字〔2015〕16号)要求,现将申报2017年度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培育打造一批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的五星学会,引导和带动全市学会着力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以及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全市学会科学发展,不断壮大,为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建设美丽鹰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申报范围
平顶山市科协所属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2015~2016年连续两次社团法人年检合格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市学会)均可申报(已被评为创建五星学会的单位除外)。五星学会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五星学会创建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三、申报方式
有关全市学会根据《平顶山市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评分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及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填制《平顶山市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协。
四、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市科协、市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材料查验、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学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真实的学会予以筛除,审查人在申报书和证明材料上予以签字确认。通过形式审查的学会在市科协网站进行公示。
(二)综合评审。形式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科协、市财政局聘请相关学科专家、管理工作者、学会负责人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学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通过公开听取学会负责人工作汇报(可制作成十分钟以内PPT形式播放)、回答评委提问等方式了解学会组织实施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的现实情况及未来三年工作规划。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分细则,根据资料评审、公开答辩情况,对学会逐一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
(三)公示表彰。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分结果,市科协、市财政局择优确定2017年度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拟奖补的6家学会,在市科协网站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市科协、市财政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学会予以公布,并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工作,加强对申报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要经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同时,主动向支撑单位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努力推动创建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填制《平顶山市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申报书》,应真实反映学会工作情况,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其中各项工作综述栏目内容截止到2017年1月底),并经学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根据评分细则内容,各申报单位提供文字、照片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经学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根据《平顶山市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评分细则》,各申报单位列出分项自评分数,并计算自评总分,填写在申报书相应栏目。申报学会自评,要坚持原则,不夸大、不虚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自评分数为评委综合评审参考之一。
(五)各申报单位请将申报书一式15份和证明材料一式2份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电子版发至pkxxhb@126.com。
联系方式:
平顶山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翟子陆、李卫红
联系电话:(0375)6173016 6173017
平顶山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联系人: 刘 逢
联系电话:(0375)2627693
附件:1.
平顶山市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评分细则
2.
平顶山市创建五星学会提升服务能力计划申报书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平 顶 山 市 财 政 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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