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协关于实施中国科协网“科协地图”数据采集项目的通知
2016-11-04 浏览人数:
平科协〔2016〕62号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实施中国科协网“科协地图”数据采集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市科协机关各部室:
为实现科协工作网上动员、网上引导、网上联络、网上服务的新要求,中国科协网新增了“科协地图”栏目。目前,“科协地图”数据采集项目一期工作已完成,现开展第二期数据采集工作。为高质量完成我市采集任务,根据中国科协信息中心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各级科协、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农技协、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基地、海外科技合作组织、政采饭店、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动物园、植物园、科学家纪念馆(故居)等相关信息点进行数据提供(数据内容详见附表1)。
二、采集经费
根据中国科协项目实施经费安排,在完成分配任务(见附表2)的前提下,每采集一条完整的信息给予10元经费补助。完成较好者另行奖励。
三、采集要求
1.科协、学会、企业科协、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动物园、植物园相关信息点数据提供限县级以上;农技协相关信息点数据提供限县级以上表彰。
2.采集内容必须符合附表中的数据内容要求,图片尺寸800*600像素。
3. 数据采集表统一用Excel表格制作,严格按照附件1中所列顺序填写。
4.采集内容报送时限为2016年11月23日前。
报送地点:平顶山市科协办公室。
联系人:陈曼霞。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58号;邮编:467000。
电话:0375—6173030。
邮箱:
pdskxbgs@126.com。
附件:1.“科协地图”数据采集表样表
2.“科协地图” 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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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1月3日
附件1“科协地图”数据采集表样表
附件2:“科协地图” 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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