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推动《平顶山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及时准确掌握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衡量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成效,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积极性,决定对各县(市、区) 和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特制定《平顶山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考核激励机制,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和公民提高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从制度上保障《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是确保《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项任务和制度落实的必要手段,应坚持如下原则:
(一)体现特色,全面推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既要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也要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既要考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广泛性和全面性,也要体现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工作特色,把有代表性、示范性、影响力的工作任务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有效推进考核工作实施。
(二)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以不断提高《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执行力和实施效果,有效发挥《科学素质纲要》的功能和作用为目的,注重《科学素质纲要》执行过程和实施效果,力求具体实在,简便易行,确保考核工作持续开展。
(三)严格标准,客观公正。《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坚持统一标准,并充分考虑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客观因素,以真实信息和数据为依据,作出全面、准确、公正的考核结论。
(四)多方参与,联合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政府推动、多部门联合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考核中既要关注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格局的运转情况,也要关注各县(市、区)、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执行情况,和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科学素质纲要》所明确的任务分工开展工作的情况。
对各县(市、区)考核内容主要是《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包括主题活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科学素质基础工程、机制建设与保障条件、特色工作等五个方面。
(一)主题活动。考察各县(市、区)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线,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鹰城”为活动主题开展科技周、科普日等群众性、社会性的大型科普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的情况,以及利用大众媒体开展主题宣传的情况。
(二)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考察各县(市、区)宣传科学发展观,主要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调动各方积极性开展的科普活动情况,主要衡量公众参与主题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评价公众受益、民生改善及和谐社会创建情况。
(三)科学素质基础工程。考察各县(市、区)在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科普人才工程等方面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和开展情况,主要衡量各项实施工作成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及《科学素质纲要》实施能力的促进作用。
(四)机制建设与保障条件。考察各县(市、区)在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中的组织保障作用。主要衡量领导重视程度、机构建立、措施保障等方面落实情况。
(五)特色工作。主要考察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的情况,和组织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情况。
对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考核内容主要是根据《科学素质纲要》任务分工,由各单位承担的全民科学素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实施程序: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年度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专项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
(二)对各县(市、区)的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打分制方法,满分为100分。获取各类考核信息和数据的具体方法,一般包括材料审核、听取汇报、问卷调查、专题座谈、实地考察、考核评议等。
(三)对成员单位的考核实施程序:根据《科学素质纲要》任务分工,考核其承担的全民科学素质重点工作。同时,把各单位参加全民科学素质有关会议情况和汇报总结情况列入考核指标。
五、组织实施和保障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在组织、业务、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二)考核结束后,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加强和改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方法、措施,促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三)依据考核结果,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