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的通知

2022-06-08       浏览人数:

关于评选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的通知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要求,更好地实施全域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评选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可根据本地本单位科普工作者现状,各推荐1名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科普工作者为科普形象大使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推荐对象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能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二)热爱科普工作,努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在科技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示范带动作用强,能引领本行业、本领域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三、评聘程序和名额

(一)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若干名。

(二)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推荐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基本条件,遴选推荐对象,填写《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推荐表》,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具体评审意见。经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和社会公示后,公布年度评选结果,颁发“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证书,聘期2年。

四、有关要求

(一)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是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域的最高荣誉性称号,是引领、推动、创新科普工作,服务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高层次科普人才,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将本行业、本领域有影响力的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上来。

(二)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在聘期内牵头组织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和科技志愿服务时,可以“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

(三)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在聘期内应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每年应牵头开展不少于4次有影响的科普活动、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或每年在媒体上发表4篇以上科普文章。

(四)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科普工作中发表违背党的方针政策或明显有悖于科学性原则的言论,不得以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名义参与商业性活动。

(五)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在聘期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自动取消其“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称号。

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不能积极配合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的,未完成牵头开展科普活动、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发表科普文章数量要求的,以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名义参与商业性活动,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取消其“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称号。

(六)推荐单位请于8月31日前将《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推荐表》(见附件)word版发送到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协),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联系人:张现会

电  话:0375-6173028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58号市科协科普部

邮  箱:pdskpb@126.com

 

附  件: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推荐表.docx

 

 

                            平顶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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