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科学技术协会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7-11-07       浏览人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科协内设3部一室、2个事业单位:青少年科技中心、反邪教协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知识创新。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负责本市中学生参加国内和国际数、理、化、生物、信息等奥林匹克竞赛的组织工作。指导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
    (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四)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
    (五)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六)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开展国内外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增进同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民间交往与联系。
    (八)负责对全市性自然科学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所属学会进行领导,对县(市)区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进行业务指导。
    (九)指导平顶山市反邪教协会和县(市)区反邪教协会的工作,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十)举办符合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2.人员构成情况
    市科协行政编制15 人;在职人员14 人,离退休人员 14人。
    市青少年科技中心事业编制5人;在职8人。
    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事业编制4人;在职5人。
    3.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科技普及,学会研究,企业科协的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
    二、收入预算说明
    市科协2017年收入预算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万元。
    市青少年科技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5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4万元。
    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3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市科协2017年支出预算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87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7.7万元,占41%;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占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74.4万元,占26%;项目支出90万元,占31%。主要项目是科普活动,老科协经费,青少年市长奖,办公用房租赁费等。
    市青少年科技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5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2.14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64万元,占65%;商品服务支出1.3万元,占2.5%;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3.2万元,占6%;项目支出14万元,占27%。主要项目是科普活动,办公用房租赁费等。
    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3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8.39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55万元,占67%;商品服务支出1.04万元,占2.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5.8万元,占15%;项目支出6万元,占16%。主要项目是科普活动等。
    四、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13.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费11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6万元。新增一辆中国科协下拨的科普大篷车。公务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71106市科协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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